History

1951

与DuPont公司签订技术合同
与DuPont公司签订技术合同
尼龙丝
尼龙丝
男士衬衫的宣传海报〔1957年左右〕
男士衬衫的宣传海报
〔1957年左右〕

与美国DuPont公司签订尼龙相关技术合作合同。

使用独有技术开始生产的“尼龙6”与DuPont公司的“尼龙66”的生产方法和物质都不同,但如果包含周边专利,可能产生侵权问题,所以经营层认为与DuPont公司进行技术合作,消除后顾之忧是上策,1951年6月11日签订了技术合作合同。专利使用费是销售额的3%,预付款为300万美元(10亿8千万日元),是当时的资本金(7亿5千万日元)的1.5倍。在这次合作之前,我们在名古屋工厂生产原料内酰胺,进行尼龙聚合,在爱知工厂制丝,同年2月制造出了最早的人造丝。在技术合作前,使用与DuPont公司的专利不抵触的自主技术设计了工艺流程,但是签订合同后,东丽改变了方向,积极地引进了DuPont公司的技术。